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交给我们的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关联交易的 相关资料,我们已就该关联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本 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 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 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卢 毅 张振华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