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9,212,057,376.95 34,988,300,954.88 34,988,300,954.88 1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19,634,540.67 1,179,934,074.18 1,179,934,074.18 6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88,866,510.84 1,165,501,843.46 1,165,501,843.46 70.6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29,206,435.50 -577,284,077.39 -577,284,077.39 -43.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5 0.15 62.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5 0.15 6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9% 3.65% 3.65% 1.64%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6,235,109,860.34 189,638,166,629.52 189,821,466,852.87 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159,978,364.09 35,239,522,902.94 35,476,066,186.84 4.7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7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 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 2018 年初留存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22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准则 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 2018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本集团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1,831,791.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365,357.2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584,8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72,347,410.9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233,120.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642,202.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257,425.97 合计 -69,231,970.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1,744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外资股东 24.23% 1,937,670,176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83% 1,345,905,600 1,345,905,600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1% 296,625,408 296,625,40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 244,064,721 奥地利IVM技术咨询维也纳有 境外法人 1.79% 143,390,000 限公司 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6% 108,492,800 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0% 63,763,960 司 谭旭光 境内自然人 0.74% 58,842,596 44,131,94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0.65% 52,163,94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 基金、理财产品等 0.59% 47,199,709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937,670,176 境外上市外资股 1,937,670,17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4,064,721 人民币普通股 244,064,721 奥地利IVM技术咨询维也纳有 143,3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390,000 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8,4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492,800 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 63,763,960 人民币普通股 63,763,960 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52,163,940 人民币普通股 52,163,94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 47,199,709 人民币普通股 47,199,709 金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 托锐进 43 期高毅晓峰投资集合资 45,636,675 人民币普通股 45,636,675 金信托计划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504,424 人民币普通股 43,504,424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 33,002,800 人民币普通股 33,002,8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以上股东中,谭旭光先生为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未知以上其他股东之间是 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报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比率 原因 主要受部分配套客户一般按 应收账款 20,774,360,760.80 13,014,460,238.34 59.63% 信用期还款,年末清结货款所 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主要系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 804,662,003.08 482,880,099.94 66.64%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所致。 报表项目 本年累计数 去年同期数 变动比率 原因 主要系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4,289,400.03 -49,543,457.63 -231.61% 所致。 投资收益 105,431,049.27 14,839,132.86 610.49%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 -829,206,435.50 -577,284,077.39 -43.64% 额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 -44,339,231.69 -986,815,604.66 95.51% 额 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一、陕西重汽汽车资质问题:1.陕西重汽的经营范围 包括汽车整车的生产销售(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陕西汽车 载明"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部件 其他对公 集团有限 及发动机的销售、出口业务(凭证经营)")。但国家 司中小股 责任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 2007 年 04 2007 年 6 月 超期未履 其他承诺 东所作承 司;陕西 及产品》公告所列的生产"陕汽"牌汽车的企业依然为 月 09 日 30 日前 行完毕。 诺 重型汽车 陕西重汽的另一股东陕汽集团。2.陕汽集团在与湘火 有限公司 炬出资设立陕西重汽时,陕汽集团将其与重型汽车生 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投入,相应的业 务、人员等由陕西重汽承接;陕汽集团的重型汽车整 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应当由陕西重汽继受,但由于 "德隆系"危机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尚未完成资质的变 更手续。陕汽集团承诺配合促成上述资质依法变更事 宜。二、土地租赁问题 1.陕西重汽向陕汽集团租赁了 分别座落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北路 39 号、71 号和岐 山县曹家镇的土地及房屋。2.陕汽集团未能提供相应 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租赁 登记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3.陕汽集团和陕西重汽 承诺双方将与地方政府进行充分地协商和沟通,争取 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消除目前存在的不规范租赁土地 及房产的状况。如果由此对陕西重汽造成的损失,由 陕汽集团负责全额赔偿。 1. 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陕西法士特”)向陕西汽车齿轮总厂(现名为陕西法 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法士特集 团”)租赁了座落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和座落于陕 西省岐山县五丈原镇、宝鸡县蜀仓乡的两宗土地。上 述两宗土地系法士特集团划拨取得,但法士特集团未 能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租赁该等划拨土地使用权 陕西法士 的证明文件。2.陕西法士特向法士特集团租赁了分别 2006 年 12 超期未履 特齿轮有 其他承诺 一年 座落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和岐山县五丈原镇、月 01 日 行完毕。 限公司 宝鸡县蜀仓乡的房屋。其中部分房屋未取得相应的房 屋所有权证、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租赁登记证等相关 权属证明文件。3.法士特集团及陕西法士特承诺将与 地方政府进行充分地协商和沟通,争取在一年的时间 内,对上述土地出租及房产出租进行合法、有效的规 范或调整,力争消除目前存在的不规范租赁土地及房 产的状况。 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时,在潍州路以西,民生路 东街以南,潍坊柴油机厂(现名为潍柴控股集团有限 潍柴动力 公司,下称"潍柴集团")以出让、划拨以及租赁方式 2006 年 12 超期未履 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一年 取得的土地上建设了部分房产。潍柴动力已就上述房 月 01 日 行完毕。 公司 屋所占用的 6 宗潍柴集团土地申请办理土地出让(转 让)手续,以取得上述土地的出让性质的使用权。 承诺是否 否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1. 关于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期未履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2014)9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陕汽集团于 2014 完毕的, 年 8 月 13 日通过潍柴动力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将其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目前的进展、下一步解决方案及 应当详细 相关风险公开说明如下:“一、2007 年以来,陕汽集团一直努力将重型汽车整车生产资质转移至潍柴动力控股 说明未完 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因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变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成履行的 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不允许将企业整车资质分割,进行部分转移,因此,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具体原因 (2014)92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述“将重型汽车整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资质主体变更为潍柴动力股份有 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下一步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因上述政策原因,虽经多方努力,还未完成。下一步,我公司将 的工作计 积极跟踪国家汽车产业政策的变化,一旦政策允许,我们承诺在半年内完成重型汽车整车生产销售资质的转移。 划 二、2002 年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快速、健康发展,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资质问题从 未对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造成任何影响,此种管理方式也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双方股东及相关监管机 构均满意公司的运营、发展和取得的成绩。三、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北路 39 号、71 号的土地及房屋,依 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办发(2013)89 号《关于印发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宗土地 已列入《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搬迁,相关事宜均将依照政府安排执行。且陕西 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已于 2006 年搬迁至其注册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约 2700 亩,可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就上述事项,我公司将通过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及时予以公告。” 2. 关于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2014)1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陕西法士特集团通 过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将其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目前的进展、下一步解决方案及相关风险公开说明如下: “一、关于我集团原承诺租赁给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的位于西安市 莲湖区大庆路和陕西省岐山县五丈原镇、宝鸡县蜀仓乡的土地及房屋规范问题,截至目前,陕西省岐山县五丈 原镇、宝鸡县蜀仓乡的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均已经办妥;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的土地使用证已经办妥, 但因西安莲湖区所在厂区已经列入政府搬迁范围,政府方面建议暂缓办理所涉及的房产证。陕西西安莲湖区所 在地的厂房,依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告[2013]4 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门地区综合改造区域建设项 目管理的通告》,该宗土地已列入土门地区综合改造工作方案,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搬迁,相关事宜均将依照政 府安排执行。公司将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搬迁,不影响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二、我集 团为国有独资企业,其改革发展一直得到陕西省政府及所在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土地及房产出租也得到当地政 府认可,不存在风险。我集团再次承诺,在租赁期间若有任何第三方对该等土地或房屋主张权利或因有关政府 部门处罚,致使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正常使用/不能使用该等土地或房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均 由我集团承担。就上述事项,我集团将通过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及时予以公告。” 3. 关于潍柴动力承诺事项 潍坊市人民政府已将该拟出让的 6 宗土地列入市政府“退城进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不再办理将该等 土地出让予潍柴动力的法律手续。在按市政府“退城进园”规划的总体部署按阶段实施的过渡期内,潍柴动力按 原来方式继续租赁使用该等土地。根据公司与政府部门的进一步沟通,公司将按市政府“退城进园”规划的总体 部署按阶段实施。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194,000,0 80,000,00 80,000,00 201,600,0 可供出售 股票 600166 福田汽车 1.20% 1.20% 0.00 自有资金 00.00 0 0 00.00 金融资产 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94,000,0 80,000,00 80,000,00 201,600,0 合计 -- -- 0.00 -- -- 00.00 0 0 00.00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期末投 计提减 衍生品 衍生品 资金额 衍生品 报告期 报告期 值准备 报告期 投资操 关联关 是否关 投资初 起始日 终止日 期初投 期末投 占公司 投资类 内购入 内售出 金额 实际损 作方名 系 联交易 始投资 期 期 资金额 资金额 报告期 型 金额 金额 (如 益金额 称 金额 末净资 有) 产比例 汇丰银 行、中 交叉货 2015 年 2020 年 国银 -30,328. -40,785. -10,758 无 否 币互换 0.00 09 月 30 09 月 30 0.00 0.00 0.00 -0.70% 行、巴 79 13 .38 业务 日 日 克莱银 行 汇丰银 行、澳 新银 交叉货 2017 年 2022 年 -13,567. -37,112. -23,770 行、法 无 否 币互换 0.00 09 月 14 09 月 14 0.00 0.00 0.00 -0.64% 3 12 .34 巴银 业务 日 日 行、JP 摩根 远期外 境外非 汇合同 2017 年 关联方 2017 年 20,692. 21,619. 无 否 之现金 0.00 01 月 01 0.00 0.00 0.00 0.37% 727.17 金融机 -2019 年 48 65 流量套 日 构等 期 境外非 2017 年 关联方 利率互 2027 年 -1,370.0 -1,450.5 无 否 0.00 02 月 21 0.00 0.00 0.00 -0.02% -130.44 金融机 换套期 04 月 8 2 日 构等 -24,573. -57,728. -33,931 合计 0.00 -- -- 0.00 0.00 0.00 -0.99% 69 12 .99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 2015 年 09 月 23 日 期(如有) 2017 年 08 月 31 日 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 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本公司管理层有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报告期末,公司衍生品持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仓未面临重大风险。 风险、法律风险等) 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 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 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016 年 7 月 1 日,子公司潍柴国际香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能源”)将交叉货 币互换合同作为套期工具,指定对 4 亿美元的外币债券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现金流量 波动进行现金流量套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该套期工具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 107,583,767.23 元(欧元 13,837,349.87),本期转 出至损益的金额为人民币 77,540,039.87 元(欧元 9,973,146.40)。本报告期无重大无效套 期的部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上述交叉货币互换合同套期工具在财务报表 中列示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07,851,346.35 元。主要参数假设包括支付利息率;收取利息率;收取利息频率;付息 频率;美元利率曲线;欧元利率曲线;美元/欧元汇率曲线等。 (2)子公司潍柴国际香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能源”)2017 年债券交叉货币互换业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 务生效日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允价值变动损 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 失为人民币 237,703,435.30 元(欧元 30,573,251.75)。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 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 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 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主要参数假设包括支付利息率;收取利息率;收取利息频率;付息频 率;美元利率曲线;欧元利率曲线;美元/欧元汇率曲线等。 (3)子公司 KION Group AG 将远期外汇合同指定对预期销售、预期采购以及确定承 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现金流量套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该套期工具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 9,695,463.40 元(欧元 1,253,000.00), 本报告期转入损益的金额为人民币 8,494,169.95 元(欧元 1,097,750.00)。本期无重大无 效套期的部分。主要参数假设包括合约约定汇率;现行远期汇率;折现率等。 (4)子公司 KION Group AG 将利率互换合约指定对收购子公司 Dematic Group 的浮动 利率借款的利率风险进行现金流量套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该套 期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 1,739,070.55 元(欧元 224,750.00)。本报告期尚无转入损益的金额。主要参数假设包括合约约定付款额;远 期利率;折现率等。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 无重大变化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 具体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 年 0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1 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 年 01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1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 年 0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1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1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 年 01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一)》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1 月 3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8 年 01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二)》 2018 年 02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 2 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旭光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