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08-2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法国博杜安动力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法国博杜安”)、KION
Group AG(下称“凯傲公司”)及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
重汽”)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博杜安、凯傲公司及陕重汽关于开展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
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
3. 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博杜安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外
币价值为目的,通过有效的衍生工具锁定汇兑成本,以降低外汇业务
的汇率风险。公司已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
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4. 公司控股子公司凯傲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通过有效的衍生工具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和利率波动风险。公
司已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
制。
5.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拟与多家大型上市
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公司已对结构性存款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
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国博杜安、凯傲公司及陕重汽
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均风险可控,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李洪武
闻道才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