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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关于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9-03-2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18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


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0729920_B01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9年3月25日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
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
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
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
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表时贵集团提
供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并未对本专项
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额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8年度涉及财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颖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游 瑾

                                                   2019年3月25日



                                    1
附件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支付的利息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及手续费

一、存放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17,157,898,821.63   68,372,489,287.60   66,217,649,459.34   19,312,738,649.89   273,228,307.23      9,393,191.34

二、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
                                                2       180,119,826.48      164,864,325.59      281,386,379.10       63,597,772.97                 -                  -
汇票

三、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3      1,290,579,547.03    3,276,706,755.80    2,675,156,076.13    1,892,130,226.70                -                  -

四、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短期借款
                                                4        60,000,000.00       80,000,000.00       60,000,000.00       80,000,000.00                 -      2,810,607.50
(注)
五、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长期借款和
                                                5       315,117,751.45       24,000,000.00       12,790,000.00      326,327,751.45                 -     14,804,818.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于2018年12月31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汉德车桥”)委托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汉德
车桥之子公司汉德车桥(株洲)齿轮有限公司发放短期借款人民币160,000,000.00元,该委托贷款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予以抵销(于
2017年12月31日: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0元)。2018年度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收取委托贷款管理费人民币
80,000.00元(2017年度:人民币95,000.00元)。




此表已于2019年3月25日获以下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