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2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
1.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财
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实施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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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保持了较好的生产经营状
况,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行
为。
2、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加强了对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检查,
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制度。
在运作过程中,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在资金周转、管理费用的控制上,分级把关,既保证了公
司正常运营,又规避了风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交易价
格合理、决策有效,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发
生和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体现了市场公平的原则,交易
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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