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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2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现
   将 2019 年度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我们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勤勉尽
   责的履职态度,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在充分
   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
   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张忠             7          1          5          1          0           否          1
王贡勇           7          2          5          0          0           否          1
宁向东           7          1          5          1          0           否          1
李洪武           7          1          5          1          0           否          2
闻道才           7          2          5          0          0           否          1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
   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

                                            1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发表了如下独立
董事意见:
    (一)2019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上出具了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上出具了以下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 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4.对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等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
    7.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上出具了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上出具了
以下独立意见:
                                 2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上出具了以下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9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上出具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2019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上出具了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除正常履行审核委员会职责外,未有其它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19 年度,公司严
格按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
                                 3
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公司和审计师
进行了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三)加强学习情况
    2019 年度,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证券市场动态,按
时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020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
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李洪武


    闻道才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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