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4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工程机械领域战略布局,加强业务技术协
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动力”、“公司”、“本公司”
或“认购人”)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山推股份”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不超过
236,705,601 股(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8,171.21 万元(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
有山推股份约 16.02%的股份,为山推股份的第二大股东。(鉴于山推
股份同步发布了拟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告,后续本公司在山推股份的持
股比例将根据其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
东重工”)持有山推股份 29.37%的股份,为山推股份的控股股东,山
推股份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本公司董事江奎先生担任
山推股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对本次交易及有关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本次交
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需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山推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9364136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 327 国道 5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会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078.7611 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
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房屋、场地租赁。
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本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本公司董事
江奎先生在山推股份担任董事
2.关联方的财务数据
山推股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93,079.82 953,361.81
负债总额 521,578.42 575,543.18
净资产 371,501.40 377,818.63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40,311.47 519,798.79
净利润 6,191.83 7,980.29
3.关联方失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山
推股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推股份于中国山东省济宁市签署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下称“《股
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认购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数量及认购方式
《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36,705,601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人已
发行股票总数的 30%,其中,认购人拟以自有资金认购数量不超过
236,705,601 股,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若发行人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数
量需要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认购人以现金认购发行人向其发行的股份。
3.认购价格、定价原则及认购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
至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8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
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认购人同意按《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8,171.21 万元。
4.认购支付与股票交割
认购人同意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
前提下,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认购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向
其发行的标的股份,并在收到本次认购的缴款通知之日起的 5 个工作
日内将认购款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应尽快完成本次认购的相
关工作,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
的股份的登记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与本次认购相关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5.限售期
认购人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其认购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免于要约收购中收购方应承诺限售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前发生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限售期应相应调整。
限售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
债权转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山推股份是工程机械行业的知名企业,拥有推土机、压路机、平
地机、摊铺机、铣刨机、装载机等系列产品,亦是本公司柴油机主机、
关键零部件等产品的主要客户。本次对山推股份的投资,有助于通过
股权关系深化双方战略合作,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工程机
械领域战略布局,尤其是大马力和大缸径高端产品的合作,加强业务
技术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积累。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山推股份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是
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及业务发展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山推股份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0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山推股份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4,766.92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 2020 年
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回避了对本
次交易事项相关议案的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有助于深化公司与山推股份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山推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