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本次分拆表示认可,并一致同 意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和其他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洪武 闻道才 蒋 彦 余卓平 赵惠芳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