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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2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对公
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科技”)至
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和火炬科技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本次分拆上
市具备可行性。
    2.公司和火炬科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突出
主业,增强独立性。
    3.本次分拆上市后,火炬科技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
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分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
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本次分拆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已提交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
审议本次分拆上市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总体安排,同意将本次分拆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给我们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福田汽车”)、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推股份”)、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关联交易的

相关资料,我们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就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山推股份、重汽集团及

其附属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

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按照一般

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

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20 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
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洪武                             闻道才


    蒋 彦                              余卓平


    赵惠芳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