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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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
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9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
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
企业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各项
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构建起风险控制的三道防线:
1.以相关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为第一道防线。各分子公司按
照母公司内控建设的总体思路,结合子公司内部经营特点,构建
子公司内控体系,定期进行自评,总部各职能部门同时开展内控
自查工作,一并接受母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
检查,并对自评与检查中发现的内控缺陷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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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风险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公司风险管理
部门与监察部门定期开展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巡查,并针对巡查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责任单位整改;公司法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法
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定期开展合同巡检,注重
巡检问题的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3.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2020
年,持续优化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明确流程节点,提高流程
运行效率,内部控制评价机制与内部控制缺陷闭环管理机制持续
有效运行;内部审计部门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重点对
公司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投资业务、子公司财务收支
等重要业务领域进行重点审计,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控力度, 合理
保证企业合规经营。另外,内部审计部门配合监察部门开展 采购
业务巡查,形成监督合力。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流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等内部制
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体评价工作以项目管理模式推
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风险评估、
设计有效性评估、运行有效性评估、评价结果汇总与评价报告编
制、报告与披露。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内控手册明确内部控制 缺陷包括 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按照严重程度将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具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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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形式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
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大于税前利润5%。
②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大于税前利润2.5%但小于
5%。
③一般缺陷:潜在错报和漏报金额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
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
限于: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的进行更正和追溯、
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审核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风险管理职能无效、控制环
境无效、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未得到及时整改。
②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
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
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0.25%、销售
收入0.5%或税前利润5%。
②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0.125%、销
售收入0.25%或税前利润2.5%但小于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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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上述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较大的可能导
致严重的偏离控制目标。
②重要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一定的可能导
致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目标偏离。
③一般缺陷: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任何行动可能导致较小范
围的目标偏离。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上年度末
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
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上年
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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