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2021-08-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
发展需要,经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修订信息 (于 2021 年【】月【】日经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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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
第九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第九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人员予以纠正;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 求相关方予以纠正;
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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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会会议;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六)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讼;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八)监事会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务所发表建议,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 讼;
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公司财务,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可直接向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和其他有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关部门报告情况;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外部监事应向股东大会独立报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及勤勉尽责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表现。 公司外部监事应向股东大会独立报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 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及勤勉尽责
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表现。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
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