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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深耕国际市场,发挥资源协同效应,做强做大国际化业务,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形式收购潍柴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集团”)持有的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
口公司”)100%股权(下称“本次交易”)。根据进出口公司股权在审计评估基
准日2021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减去进出口公司2021年6月21日支付的2020年
度分红款,确定进出口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总计约为人民币31,375.40万元。
    由于潍柴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
本次交易及有关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审核本次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 册 地: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1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1日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潍柴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0,855,544.79                 34,088,540.60
      负债总额                         22,518,930.73                 23,692,003.09
       净资产                           8,336,614.06                 10,396,537.5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0,630,211.03                 14,063,370.04
       净利润                           1,167,346.21                    866,474.95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关系:潍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潍柴集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潍柴集团持有的进出口公司100%股权
    2.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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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 册 地:潍坊高新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法定代表人:孙少军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
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有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有效
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进出口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8,071.87               114,152.13
      负债总额                            71,331.91                87,286.53
       净资产                             26,739.95                26,865.6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4 月
      营业收入                           231,528.94                93,945.28
       净利润                               962.75                      179.16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诉讼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
    5.本次交易完成后,进出口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进
出口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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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进出口公
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方同意以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潍柴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潍柴进出口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 083 号)
所确定的进出口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人民币
32,241.88 万元为基础,减去进出口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支付的上一年度分红
款约人民币 866.47 万元,确定进出口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总计约为人民币
31,375.40 万元。
    2.公司将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对价通过银
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潍柴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3.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和享有。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
让所持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 083 号),以进出口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约人民币 32,241.88 万元为基础,
扣除进出口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支付的上一年度分红款约人民币 866.47 万元,
确定进出口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总计约为人民币 31,375.40 万元。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进出口公司股权,可以充分利用进出口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渠
道和服务网络,并发挥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推动公司海外业务快速
发展。
    七、与潍柴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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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潍柴集团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人民币37.93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收购进出口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予以了事前
认可,并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公司收购进出口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本次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3.本次交易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了对本次
交易议案的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4.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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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潍柴集团及进出口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7.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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