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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12-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现就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经审阅陈文淼先生、程广旭先生、王德成先生、郭圣刚先生、刘兴印先
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2.经审查,陈文淼先生、程广旭先生、王德成先生、郭圣刚先生、刘兴印
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聘任陈文淼先生、程广旭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王德成先生、郭圣
刚先生、刘兴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此页无正文,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洪武                          闻道才


    蒋   彦                         余卓平


    赵惠芳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