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次 一、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 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2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2)第 Q00869 号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 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2)第 P0230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证上 [2022]19 号)(2022 年 01 月 07 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3 月 30 日 -1- 附件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已重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 一、存放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27,981,752,444.16 117,604,648,664.20 112,612,846,620.10 32,973,554,488.26 573,373,034.56 - 二、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2 53,369,838.49 350,321,303.28 251,034,504.79 152,656,636.98 - - 三、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3 2,058,163,118.19 3,436,421,232.51 4,112,585,822.86 1,381,998,527.84 - - 四、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短期借款 4 665,000,000.00 265,000,000.00 760,000,000.00 170,000,000.00 - 23,053,733.34 五、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获取长期借款 5 150,000,000.00 89,900,000.00 124,900,000.00 115,000,000.00 - 8,603,404.17 注:本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于企业合并前及合并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 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均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该收购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据此对相关金融业务的年初余额予以重述。 此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获以下人士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