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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合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我们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重油高科电控燃油喷射系统(重庆)有限公司(下称“重油高科”)增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下称“本次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油高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2.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本次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3.本次交易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了对本次交易议案的表决,本次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核查,现就公司分拆所
属子公司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火炬科技”)至创业板上市(下称
“本次分拆”或“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和火炬科技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分拆上市条件,本次分拆上市具备可行性。
    2.公司和火炬科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的监管要求,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
独立性。
    3.本次分拆上市后,火炬科技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公司亦能够保持独立
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4.公司分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本次分拆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已提交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本
次分拆上市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总体安排。
(此页无正文,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洪武                            闻道才


    蒋 彦                             余卓平


    赵惠芳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