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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2-07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 A 股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
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57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的 0.5%且不超过总股本的 1%,即不低于 43,632,784 股(含)且不超过
87,265,568 股(含),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33 亿元,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报告书》。
    另,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7.5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3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价格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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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2.2022 年 6 月 2 日、7 月 5 日、8 月 3 日、9 月 3 日,公司分别披露
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
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1 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87,265,5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8,726,556,821 股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77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人民币 9.3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35,989,669.36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三、本次回购的实施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
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
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预计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5 个月内,均符合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按本次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实际
执行情况与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市
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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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时间、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
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
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2022年5月24日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
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9,800,000股(即2022年7月29日-8月4日期间回购股
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423,263,578股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
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
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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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7,265,525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3,754,305     19.87%    87,265,525     1,821,019,830    20.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49,762,516     57.87%    -87,265,525    4,962,496,991    56.87%

      H股           1,943,040,000     22.27%         -         1,943,040,000    22.27%

     总股本         8,726,556,821     100.00%        -         8,726,556,821    100.00%


        2.若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上述用途,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注销,预
   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3,754,305     19.87%         -        1,733,754,305     20.0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49,762,516     57.87%    -87,265,525   4,962,496,991     57.44%

      H股           1,943,040,000     22.27%         -        1,943,040,000     22.49%

     总股本         8,726,556,821     100.00%   -87,265,525   8,639,291,296     100.00%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八、本次回购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
   况适时推出该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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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途,未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已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
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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