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22】31 号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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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等
的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财政部
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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