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栗 谦 谢 鑫 卢东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