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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融 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
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 2019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各子公司 2019 年拟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发生
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运营,定价策略符
合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靓、杨扬、吕洪斌、白力作
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 2018 年预计交易额差异的独立
意见
    2018 年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其关联人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所需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8 年,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其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与
预计金额有所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加强项目运营和费用管控,开发销售和项目出
租情况和经营计划发生变化,节省物业管理费和空置费等费用支出;二是关联人项目
运营实际进度和情况和经营计划发生变化。

       三、关于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借款融资的顺利进行,担保费价格公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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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高靓、杨扬、吕洪斌、白力作
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全部对外担保议案审核程
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按规定履行了全部对外担保的审核程
序。同时,为控制按揭担保风险,公司严格《按揭担保管理工作办法》进行房屋销售
按揭担保事项处理。
       2、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
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和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该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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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
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运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闲置
资金管理办法》,具有相应的内控措施。
    2、上述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未发现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符合该办
法的要求规定;
    3、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4、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88,929,9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 3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转股方案。
    2、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同时通过发布公告等
形式充分征求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股东意见,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
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是合理的。
    4、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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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较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做
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十、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关于公司向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为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
款,均执行统一标准,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十三、关于公司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1、公司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为了提高公司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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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
例向双方股东按同等条件借出资金,利率水平符合市场水平,为公平、公正的市场化
原则下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林义相             牛俊杰                            杨小舟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