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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融 街: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1-04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参加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时,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第十六条等的规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5.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周三)14:00。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1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9:15)至投票结束
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6 日(周四)。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审议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15.审议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选举王开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听取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和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注 2: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 8 项议案、第 9 项议案时,北京金融街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进行投票。
         注 3:第 11 项议案、第 12 项议案、第 13 项议案、第 14 项议案需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
            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
  6.00                                                                        √
            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8.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
  9.00                                                                        √
            易的议案
 10.00      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        √
                                           3
           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6.00      选举王开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
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5 月 10 日、5 月 11 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3:00~13:50,13:50 以后停止
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0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4
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
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
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
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八、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 融街 控股股 份有 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5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
 6
        保的议案

 7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8
        的议案
        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9
        案
        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10
        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3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     选举王开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
       见:
                                意见选项             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1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