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申请展期的独立意见2023-01-1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申请展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
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
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申请展期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向武汉两湖半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两湖半岛公司生产
经营的需要。
2、公司拟定了后续解决方案并持续推进相关工作,针对该笔财
务资助展期事宜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杨小舟 张 巍 朱 岩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