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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融 街: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2023-01-1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3-00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申报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17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机构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
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三、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5 亿元(含 175 亿元,
最终规模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审批情况为准)。
    2、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存续公司债借新还旧、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合
规用途,最终募集资金用途及分配额度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审批情况为准。
    3、发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具体债券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
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的形式,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最终票面利率以
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为准。
    5、发行方式
    在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
期发行。
    6、承销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7、决议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8、上市或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
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