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将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对相关交易事项进行了调
查,查阅了相关文件,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拟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包括贷款业务、存款业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
务。金融服务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有权机构
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止。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 31.14%的股份,金融街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6.77%的股份;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100%的股份。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我们于董事会前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该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在董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我们对该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对本次交易给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小舟 张巍 朱岩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