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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油大明:2002年度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3-06-16  

						
公司简称:石油大明    股票代码:000406    编号:2003-011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第十一次)
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16日在大明大厦三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所持股份9903.312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0%,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
数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2、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数
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3、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数
0万股。该议案通过。
    4、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5083.87万
元,扣除合资企业电子公司按中外合资企业有关规定提取24.17万元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059.69万元,按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共计
提取3011.94万元。
    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2年底的总股本36402.76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3元(含税),计10920.83万元。
    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数
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
数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6、2003年投资计划
    2003年计划投资20,750万元,主要投向包括:石油开发主业17,000万元,防水、型材、
电子等骨干企业2,250万元,大明大厦改造等项目1500万元。
    同意股数9901.4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
数为1.9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2%。该议案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①董事、监事津贴由基础津贴和会议补助两部分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基础津贴每人每
年2万元(税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一律执行会议补助制,按其本人出席董事会、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情况,以每次会议0.5万元(税后)计发会议补助。
    ②董事、监事参加会议的合理必要开支由公司予以报销。
    ③公司在适当时机为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有关保险金由公司支付。责任保险的保
险范围、保险赔偿金额、保险公司的更换等具体内容由公司确定。
    同意股数9901.4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反对股数1.90万股,占
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2%;弃权股数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8、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
计费用45万元。
    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数
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9、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临时提案
    该议案是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提议,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临时提案的规定而增加的临时提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5,866,416股,持股比例为26.33%(公告详见2003年
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本
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6.6713万股,同意股数316.6713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
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数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1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临时提案
    选举孔凡群先生为公司董事,曹耀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该议案是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议,由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而增加的临时提案(公告详见2003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股数9903.3129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股数0万股;弃权股数
为0万股。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委派房立棠、徐江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提出临
时提案的内容、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附:孔凡群董事简历
    孔凡群,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集
团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采油厂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副厂长兼总地质师,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
限公司东辛采油厂厂长,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副总地质师。现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