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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石油管理局公告1997-09-12  

						                    胜利石油管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发起人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我局以协议方式受让胜利石油管理局劳动服务总公司持有的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明集团)法人股共计300万股。我局持有的大明集团法人股由2165.7万股(占大明集团总股本23.14%)增至2465.7万股,占大明集团总股本的26.34%,为大明集团第一大股东。
    截止今日,我局尚未持有大明集团已流通股份;在此之前的六个月内,我局及我局各附属企业也没有参与过大明集团已流通股份的买卖。
    特此公告。

                                       胜利石油管理局 
                                        199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