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2001-01-11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9 月27日在大明大厦召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配股预案
1.配股比例和配股总额:
以199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241.9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 配售3股(如按现有总股本9362.85万股为基数计算,配股比例为每10股 配售2股),配股总额为1872.57万股。本公司发起人股东——胜利石油 管理局和中行东营市分行中苑劳动服务公司承诺全额认购获配股份。
2.配股价格:每股6-9元人民币。
3.配股决议有效期:自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如本次配股获全额认购,预计可募集资金1.12亿元至1.68亿元。所募资金拟投入五号桩油田桩23区块、临盘油田夏19区块和可能中标的新区块的石油开发项目。
5.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事宜。
该项决议尚须经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后,报山东省证管办(或中国石 油天然气总公司)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因崔吉林同志工作发生变动,本次会议决定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张光尧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崔吉林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1997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东营市济南路172号大明大厦三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和总额;
2)配股价格浮动幅度;
3)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4)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5)审议关于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2)审议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1997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参加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1997年10月29日-3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3∶00至5∶00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帐户(如接受委托则须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到本公司证 券部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复印件并委托本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72号大明大厦515房间
联系人:王进洲李玉勤
电话:(0546)8556533
(0546)8788888转3515
传真:(0546)8558415
邮编:257000
附:1.张光尧同志简历
2.授权委托书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9月30日
附1:张光尧同志简历
张光尧,男,汉族,大学文化,194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 经济师。1969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财政局副局长、东营市财政局科长、东营市审计局副局长、中国银行东营市分行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银行东营市分行行长。
附2: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出席人(签字):
持股数: 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