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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2001-01-11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88号文批准;
    2、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大明)股票由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申购程序、申购价格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规定;
    5、本公告仅对发售“石油大明”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石油大明”股票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441.9万股“石油大明”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5.98元人民币。
    2、发行时间:1996年6月12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第二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地点: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可以购买本次股票的境内投资者。
    5、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已刊登在1996年6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6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供投资者参考。
    6、股票名称:石油大明;申购代码:0406
    二、发行方式
    “石油大明”A股的发行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这种方式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将1441.9万股“石油大明”A股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主承销商股票专用帐户,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以公布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报结束之后,由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具体方法是:
    1、若申购量小于或等于发行量,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当申购量小于发行量时,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申购量大于发行量,但申购户数小于14419户时,则由交易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3、当申购量大于发行量,但申购户数小于14419户时,按每户1000股配售。
    4、当申购量大于发行量,但申购户数大于1449户时,则由交易主机按每一帐户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中签帐户,每一中签帐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仅将第一次申购视为有效。
    3、个人股东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31.2万股,法人股东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312万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投资者申购时应使用在1995年10月9日后由各地登记公司开出的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帐户卡,在此之前领取的旧证券帐户卡(代码卡),不得直接用于申购新股(深圳地区除外),用旧证券帐户卡(代码卡)号码报盘无效,凡持有在10月9日以前领取的旧证券帐户卡(代码卡)者,需持旧卡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网点处换领新的证券帐户号后方能参加申购,新的证券帐户暂时只能在开户地区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于6月11日之前(含11日)存入足额申购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必须在6月11日(含日11日)之前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投资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凭证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输入股票帐户号码、密码、“石油大明”股票代码和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等资料。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若申购量大于发行量,且申购户数小于14419户时,每1000股配一个申报号;若申报量大于发行量,且申购户数小于14419户时,每个申购帐户配一个申报号。深交所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申购结束后当日(6月12日),深交所核查资金情况将有效申购数据和配号记录传至各证券交易网点,并通过深信息系统公布中签率,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选定的报纸上公布中签率。中签率的计算为:中签率=14419/配号总数。
    3、摇号抽签
    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发行公司以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主持摇号抽签,并于第二个项目日公布抽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申购日开始到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共三个工作日),深交所将冻结全部申购资金。
    2、抽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中签情况,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并将认购结果通过深交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未认购部分申购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4‰),并将认购款及到帐利息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帐户。
    4、主承销在收到深交所划转的投资者认购股款后,按承销协议将认购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深交所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公司。
    七、发行费用
    1、定价发行只能收取委托单费,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委托单费按各地原有标准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自行收取,不得随意涨价。
    2、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4‰提取,由主承销商委托深交所按各参与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由登记公司负责划拨。
    八、发行人及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作然
    地址:山东东营市济南路140号
    电话:0546-8556533
    联系人:西景杰
    2、主承销商:
    名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玉峻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63号
    电话:010-68286149
    联系人:雷杰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