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地矿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我们认可本次预计的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伏军 董华 李兰明 2021 年 2 月 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