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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地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20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及其领导下的审计风险部负责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协调内部控制审
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建立和健全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治理和组
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战略的
实现;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正常经营的效率
和效果;规范公司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
可靠和完整;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生产经营和符合有
关监管要求。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
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1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北斗天地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兖矿国拓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北斗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的
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
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人力管理风险、安全
环保风险、生产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存货风险、现金流风险、销售风险、担保
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不同行业和工
作内容以项目小组的形式开展。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严格执行基本规范及评价
指引规定的程序,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
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评价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
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执行各循环的穿行测试,采用观察、检查、询
问、分析程序等方式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评价过程中,评价
人员全面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认真记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测试结论的
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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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
后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资
                计报表资产总   0.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错报金额                                              产总额的 0.5%
                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错报≧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所
                计报表所有者   的 0.5%≦错报<合并会计报
    错报金额                                              有者权益的 0.5%
                权益的 1%      表所有者权益的 1%

                错报≧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
                计报表营业收   0.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错报金额                                              业收入的 0.5%
                入的 1%        营业收入的 1%

                错报≧合并会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                                              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
                计报表利润总   1.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错报金额                                              润总额的 1.5%
                额的 3%        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
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
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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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
新闻,难以恢复声誉;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
事故。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
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在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落实整
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一
般缺陷,主要体现在子公司合同未及时归档,上述一般缺陷在发现后已整改,不
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4
    为了进一步探索公司治理的有效措施,重视实效性和长效性的结合,不断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
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1、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
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
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专业能力以及内控意识。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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