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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地矿: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0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山东地矿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
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
依法运作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尽职履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讨
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
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9项议案。
    (四)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讨论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15项议案。
    (六)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讨论审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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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一)2020年度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20年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
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程序合规有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
关规定,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业绩真实,各项费用支出及各项提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
司51%股权,就截至交割日公司为鲁地投资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兖矿集
团有限公司已按承诺要求于交割日后60个工作日内解除上述担保。除上述担保情
况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担保行为。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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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基本健全,设计合理、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
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
       (八)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将控股子公司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
司51%股权以6.4亿元价格出售给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将公
司原有的低效和亏损资产全部剥离,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产业转
型升级;
    2020年度,公司收购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68.35%股权和山东兖矿国拓科技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0%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九)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
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依法经营,
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求个人利益情形,未发现履职违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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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保证了公司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正
常进行。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遵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
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
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
和内控体系建设,更好的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
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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