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说明2022-09-20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说明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大地工程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曹鹰、曹书鸣、张剑峰、天津鑫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齐红亮和曲景鹏持有的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57.41%的股权(“本次交
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
三条第(七)款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
日前20个交易日(即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间,公司股价涨跌幅情况、
同期深证综指(代码:399106.SZ)及证监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指数(代码:
883169.WI)涨跌幅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 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
股价/指数 露日前第 1 个交易日 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2 年 9 月 5 日) (2022 年 8 月 8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
7.88 6.50 21.23%
(元/股)
深证综指
2088.09 2183.22 -4.36%
(399106.SZ)
证监会软件信息技
术服务指数 7093.62 7764.21 -8.64%
(883169.WI)
剔除深证综指影响涨跌幅 25.59%
剔除因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29.87%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累计涨幅为21.23%,剔除深证综指(399106.SZ)下
跌4.36%因素后,涨幅为25.59%;剔除证监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指数(883169.WI)
下跌8.64%因素后,涨幅为29.87%。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日前20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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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的相关标准。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与聘请的
各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同时,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
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公司已组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针对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
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完毕后及时披露相关查
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
三条第(七)款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但仍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
消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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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波动达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
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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