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72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12 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
产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公司为降低融资成
本,保证资金长期稳定,拟对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及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抵押,具体如下:
1.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10.3 亿元
流动资金贷款,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
路 6 号面积共 265,406.0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面积共
128,666.56 平方米的房产和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街
3 甲 1 号面积共 80,000.01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面积共
52,650.05 平方米的房产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该贷款的
担保方式,贷款期限 1 年,抵押房产及土地评估值合计 74,810.00
万元。
2.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的 6.67
亿授信业务提供部分机器设备抵押,期限 1 年,该部分机器设备
评估值 14,208.81 万元。
3. 同意公司向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 1.6 亿元
借款以部分存货做浮动抵押及部分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期限 1
1
年 , 存 货 市 场 价 值 为 5,040.00 万 元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净 值
2,4047.38 万元。
抵押资产明细表
资产名称 金额(万元) 融资机构
房产及土地 74,81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
机器设备 14,208.81
平支行
存货 5,040.00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
应收账款 24,047.38 司
合计 118,106.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资产价值已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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