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或控股子公司资产质押或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02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或控股子公司资产质押或抵押
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3 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
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向机构
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公司为调整融资结
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资金来源,拟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分行、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
省分行、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或抵押。
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10.5 亿借款提
供质押,将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
司 51%股权进行质押,期限 1 年。
2.同意公司对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提供部分房产及土地抵押,将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辽中县火车站新区新二路 1
号面积共 222,671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面积共 83,041.55 平方
米的房产予以抵押,抵押期限为资金使用协议到期为止。
3.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10.3 亿元流动资
金贷款,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6 号面积
共 265,406.0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面积共 128,666.56 平方米
的房产和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街 3 甲 1 号面积共
80,000.01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面积共 52,650.05 平方米的房
产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该贷款的担保方式,贷款期限 1 年,
抵押房产及土地评估值合计 74,810.00 万元。
4.同意公司向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 1.6 亿元借款
以部分存货做浮动抵押及部分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期限 1 年,存货市
场价值为 5,040.00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 24,047.38 万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资产
价值累计十二个月已超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