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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机床:关于增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9-01-12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决定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发出的《关于
增加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函的
议案》一项临时提案。截止披露日,沈机集团持有我公司 30.13%
股份。

     一、沈机集团提案的主要内容
     沈机集团将持续履行关于 i5 相关资产注入的承诺,上述 i5
相关资产 2020 年底前将择机通过合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上述事项涉及承诺变更,需经沈机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沈机股份股东大会审批。

     现提议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控股股
东变更承诺函的议案》一项临时提案。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
交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有明确
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同意将此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钟田丽女士、李卓女士认为:本次控
股股东沈机集团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
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方
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控股股东变
更承诺函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情况
   除上述增加的提案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告的《关
于召开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
事项未发生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增
加临时议案后召开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