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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4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否决议案为议案 6:《关

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二〇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

二)下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 V1-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车欣嘉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500 名,代表股份 722,434,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 495 名,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8.368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2,078,575 股,反对 12,965,576 股,弃权

7,389,9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1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7,036,231 股,反对 12,965,576 股,弃权 7,389,9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4%。

    2.审议《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2,289,675 股,反对 12,756,076 股,弃权

7,388,3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2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7,247,331 股,反对 12,756,076 股,弃权 7,388,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73%。

    3.审议《二〇一九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02,046,475 股,反对 13,349,976 股,弃权

7,037,6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1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7,004,131 股,反对 13,349,976 股,弃权 7,037,6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2%。

    4.审议《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2,068,675 股,反对 13,359,976 股,弃权

7,005,49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1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7,026,331 股,反对 13,359,976 股,弃权 7,005,4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3%。

    5.审议《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167,375 股,反对 13,685,977 股,弃权

6,580,79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1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7,125,031 股,反对 13,685,977 股,弃权 6,580,7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8%。

    6.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二〇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8,506,332 股,反对 517,496,520 股,弃权

6,431,29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7.48%。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8,506,332 股,反对 12,454,176 股,弃权 6,431,2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31%。
    7.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二〇二〇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2,979,976 股,反对 12,775,676 股,弃权

6,678,49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7.3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同意 197,937,632 股,反对 12,775,676 股,弃权 6,678,4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05%。

    8.审议《二〇二〇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6,818,631 股,反对 13,389,377 股,弃权

7,183,792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0.54%。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96,818,631 股,反对 13,389,377 股,弃权 7,183,7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54%。

    9.审议《关于沈机集团申请豁免将 i5 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承

诺履行义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07,516 股,反对 68,878,862 股,弃权

241,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60.35%。

    由于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情况:同意 105,207,516 股,反对 68,878,862 股,弃权 241,0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60.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俊、金春梅律师进行

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

《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6 月 10 日和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的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第 35 次、37 次、38 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日

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