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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1)2023-04-29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2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
沈机”。
     2.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028.82 万元,
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为 161,889.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575.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18,642.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 101,105.91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9.3.7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
请。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9,876.84 万元,营
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为 166,967.9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86,331.9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282,649.4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49,762.39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二)
的相关规定,2022 年 4 月 19 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沈机”变更为“*ST 沈机”。
    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2023
年修订)及《深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按期披露了风险提示性公
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7,028.82 万元,营
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为 161,889.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575.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18,642.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为 101,105.91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9.3.7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
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
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
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
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
形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