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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公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16-3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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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张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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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145,246,065.93                6,682,764,728.30                         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41,383,550.80                2,289,157,950.29                         2.2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62,153,264.65                   -9.56%   2,699,507,442.73                  -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49,171.58                  -60.22%       129,002,773.68                 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4,332,206.20                  -46.93%       120,528,916.64               -14.7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75,599,746.67                -239.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4                 -60.26%                0.2253                3.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4                 -60.26%                0.2253                3.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7%                  -0.76%                 5.55%               -0.40%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13,415.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627,323.3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77,553.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33,774.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303,727.38

合计                                                                     8,473,857.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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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78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                49.53%     283,659,711        177,929,151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国家               4.70%      26,930,936          1,720,488
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50%       8,593,75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6,094,231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其他               0.94%       5,399,853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8%       4,492,8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
                               其他               0.76%       4,326,047
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胡志平                         境内自然人         0.68%       3,905,500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鹏华资
                               其他               0.49%       2,778,469
产沣翌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48%       2,736,300
                               法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730,560 人民币普通股         105,730,560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25,210,448 人民币普通股            25,210,448
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8,593,750 人民币普通股            8,593,7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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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94,231 人民币普通股         6,094,231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5,399,853 人民币普通股         5,399,853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4,4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4,492,8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主
                                                                     4,326,047 人民币普通股         4,326,047
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胡志平                                                               3,9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905,500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鹏华资产
                                                                     2,778,469 人民币普通股         2,778,469
沣翌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736,300 人民币普通股         2,736,300

                                 以上列出的前 10 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二大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属于一致
说明
                                 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变动幅度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原因
                                                                     (%)

                                                                                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票据结算的交易金
应收票据                       4,223,772.73      13,200,000.00        -68.00%
                                                                                额减少。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朗优公司上年支付的
预付款项                     114,875,892.16     931,615,341.45        -87.67%
                                                                                土地预付款转入存货。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朗优公司上年支付的
存货                       1,971,426,314.59     522,950,089.13        276.98%   土地预付款转入存货以及支付剩余土地
                                                                                出让金。

                                                                                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亏损计提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643,726.96      29,405,391.38         48.42%
                                                                                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                     975,000,000.00     694,500,000.00         40.39%   主要系本期公司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应付票据                      72,000,000.00     199,852,600.00        -63.97%   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票据到期款项。


应付利息                      14,617,000.00       3,029,215.00        382.53%   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港华燃气发行 3 亿元
其他流动负债                 600,000,000.00     300,000,000.00        100.00%
                                                                                短期融资券。

                                                                                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工程项目建设及营运
长期借款                      85,292,307.70       5,513,444.34     1,446.99%
                                                                                车辆更新增加银行长期借贷。

                                                                   变动幅度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原因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贷利率下降,融资成本
财务费用                      20,466,088.46      33,815,290.28        -39.48%
                                                                                降低。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
资产减值损失                  28,620,005.18       1,637,104.53     1,648.21%
                                                                                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较上
所得税费用                    40,829,255.71      64,243,771.88        -36.45%
                                                                                年同期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朗优公司支付土地出
                           2,826,468,635.96   2,162,090,855.49         30.73%
现金                                                                            让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1,200,000.00     141,325,252.08        -56.70%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回银行保本理财。



                                                                                                                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主要系本期公司取得联营企业唐山丰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2,426,168.30    23,786,806.80        204.48%
                                                                              分红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65,048,935.45    21,318,930.00        205.12%   主要系本期公司出售中北巴士资产。
净额

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主要系本期公司购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同
                             164,189,184.43   110,199,263.72         48.99%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期增加。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135,513.64   185,548,440.00        -88.07%
                                                                              以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重大资产重组支付
                                              115,300,968.99          -100%
支付的现金净额                                                                现金购买港华燃气 6%的股权。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重大资产重组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2,700,000.00          -100%
                                                                              募集资金款项。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朗优公司新增银行贷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58,490,000.00   635,358,166.67         98.08%
                                                                              款 4 亿元。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港华燃气发行 3 亿元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
                                                                              短期融资券。

                                                                              主要系本期公司股利分配以及子公司朗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48,482,135.99   188,476,294.98         31.84%   优公司支付少数股东借款利息较上年同
支付的现金
                                                                              期增加。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朗优公司支付土地出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3,892,197.24   214,941,183.80        -70.27%
                                                                              让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9月28日,公司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签署了《关于设立

  南京新能源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公司拟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与金智科技在南京市成立

  南京新能源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从事新能源及

  智慧城市相关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充电塔的建设及运营、智慧停车服务、基于光伏发电的合同能

  源管理、分布式能源等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50万元,持股51%;金智科

  技出资2,450万元,持股49%。

       2、2016年9月28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经营需要

  和总体安排,潘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潘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

  务。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聘任尹小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周伟先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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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                             之公司《关于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16 年 09 月 29 日
立南京新能源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南京新能源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之合资协议〉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09 月 30 日       之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及《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8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南京中北股份,自新增股份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 2015 年 03
                                                   股份锁定期承诺                                                                                3年      正常履行
                 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公共交                        内不得转让。                                                   月 04 日
                 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
                 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
                                                                     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南京中北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015 年 03
                 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锁定期承诺                                                                                1年      履行完毕
                                                                     内不得转让。                                                   月 04 日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促使港华燃气于重组获得核准后 2 年内办理完成划拨地转出让的相
                                                                     关程序,以出让方式取得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若因土
股改承诺                                                             地被强制收回或无法继续使用,公用控股将根据本次交易对该等土
                                                                     地的评估价值,按 51%的比例在 30 日内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若因土地政策变化导致港华燃气受到损失(不包括根
                                                                     据届时的法律法规规定可能需缴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公
                                                关于划拨地办理出让
                                                                     用控股将在依法确定该等事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后 30 日内,按 2014 年 11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程序承诺及划拨地存                                                                                 2年      正常履行
                                                                     51%的比例足额地以现金方式向南京中北进行补偿。对于港华燃气      月 21 日
                                                  在风险的补偿承诺
                                                                     划拨地转出让的事项,若需补缴的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大于"该等地
                                                                     块出让地价值与划拨地价值的差额"(出让地价值将由具有证券评
                                                                     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与本次重组同一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
                                                                     土地估价报告),则公用控股按照"(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金额-出让
                                                                     地与划拨地价值差额)×51%"计算应补偿金额,并在 30 日内以现
                                                                     金方式向南京中北进行补偿。

                                                关于房产瑕疵风险的 目前港华燃气存在部分房产未取得相应权属证明,若因上述权属瑕 2014 年 11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期     正常履行
                                                      补偿承诺       疵使港华燃气受到处罚或者房屋被强拆等遭受损失,公用控股承诺     月 21 日
                                                                                                                                                              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按照重组前持股比例将相应的损失补偿给南京中北。

                                                  鉴于南京中北已逐步退出房地产业务,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的出租
                                                  车相关业务的经营权已转让予南京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
                                                  前已不从事与南京中北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目前从事业务与南京中
                                                  北不存在竞争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不会以任何形式从
                                                  事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
                                                  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
                                                                                                               2014 年 04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公用控股、南京城建及所控                  长期   正常履行
                                                                                                                月 08 日
团)有限责任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
                                                  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
                                                  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由上市公
                                                  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
                                                  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
                                                  经济损失的,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
                                                  损失。

                                                  一、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
                                                  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
                                                  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
                                                  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2014 年 04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
                                                  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    月 08 日
团)有限责任公司
                                                  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二、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承诺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三、公用
                                                  控股及南京城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上市公司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
                                                  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
                                                  四、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保证将依照上市公司的章程规定参加股东
                                                                                                                                      1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
                                                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除非公
                                                用控股及南京城建不再控制上市公司,本承诺始终有效。若公用控
                                                股及南京城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
                                                损失将由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承担。

                                                将促使上市公司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其不存在相关投资协议、对标的公司高管人
                                                员的安排等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承诺以下事项,保证
                                                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人员上保持独立:1、资产
                                                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具备完整性和独立性,其权属清晰、
                                                不存在或有事项。2、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及面对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公用
                                                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3、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
                                                法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
                                                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公司
                                                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上市公司能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够独立自主运作,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不超越董事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2014 年 04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                       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              长期    正常履行
                                    的承诺                                                                    月 08 日
团)有限责任公司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细则,不
                                                进行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修改 4、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财务会计
                                                核算部门分开,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2)上市公司财务决策独立,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不干涉上市
                                                公司的资金使用。(3)上市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与控股股东账户
                                                分开。(4)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纳税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税务登
                                                记,并依据国家税法独立交纳税金。5、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
                                                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独立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
                                                及其下属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公司担任董事、

                                                                                                                                      1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保证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
                                                           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交易性金
股票     601128     常熟银行 4,280.00    1,000    0.00%      1,000    0.00% 6,160.00 1,880.00              新股申购
                                                                                                融资产

合计                         4,280.00    1,000    --         1,000   --     6,160.00 1,880.00      --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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