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我们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是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保证了公 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本公司有一定利润贡献且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交易价 格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利益,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 独立董事签字:刘洪渭 张世东 杜杰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