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海鹏先生,由于负责的工作内容变动原 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由控股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推荐,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卫华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 名卫华诚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查卫华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该 项提名。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渭、张世东、杜杰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