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9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证券代码:000423 公告编号:2013-002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以
邮件的方式通知董事,于 3 月 28 日在深圳湾木棉花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魏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李
福祚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卫华诚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
董事吴怀峰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654,021,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7 元(含税)。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中
长期激励实施办法的议案》,详细情况请见附件。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取 2012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根据 201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东阿阿胶中长期激励实施办法》(详见 2010 年 4 月 23 日公告文件),引述
相关规定:“依据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指标,若本年度净资产收益
率达不到 10%,则不提取激励基金;若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10%及以上时,
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劳动力市场对标、经济增加值(EVA)测算等因素进
行审核,确定提取比例,计算应提取的激励基金总额,报董事会批准,但提取额
的增长率不超过净利润增长率。”根据以上规定 2012 年度激励基金提取额为
6,500 万元。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 2012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福祚先生、魏斌先生、卫华诚先生回避
表决。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二项议案内容需提交最近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对《中长期激励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详细情况
如下:
一、将本文件内容中“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副总经理”修改为“副总
裁”。
二、新增加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提取的激励基金总额,按本办法第八条、
第十条分配后的余额部分,作为公司的激励基金储备池,由公司制定相应的管理
办法,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原第十一条按序号顺序相应顺延。
三、原第十一条:(二)激励对象因下列个人原因之一离职时:递延奖金全
部作废,且不再享有离职当年的长期激励计划。
1、因严重失职、渎职被判决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被处罚的;
3、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
害公司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修改为:(二)激励对象因下列个人原因之一离职时:递延奖金全部作废,
且不再享有离职当年的长期激励计划。
1、因严重失职、渎职被判决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被处罚的;
3、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
害公司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