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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二)2013-04-25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一、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董事卫华诚先生负责的工作内容变动原因,将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根据控股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推荐,推荐毛哲樵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毛哲樵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查毛哲樵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该
项提名。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在华润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委托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
业务,借款方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2 亿元,期限一年。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以下独立
董事意见:
    1、珠海华润银行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银行金融机构,在其
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可以提高公司闲置
资金的利用效率;
    3、本次关联委托贷款手续费费率,参照市场平均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0.01%,关联交易总额为2万元;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由
于该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珠海市华润银行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投资华润信托“聚金池”集合信托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投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聚
金池”信托产品,投资人民币 10 亿元,预期投资收益约 5.1%,期限二年。本次
交易为关联交易,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以下独立董事
意见:
    1、华润信托“聚金池”集合信托计划为银监会备案和监管、公开发售的信
托产品,通过对华润信托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未发现华润信托的风
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投资“聚金池”集合信托计划不存在重大风险;
    2、定价原则是按照华润信托目前在售的信托产品费率执行;
    3、公司按照《投资理财业务流程》文件,对风险的控制和风险的监督做了
规定,公司财务部将对本项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监控。如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将
启动应急处置程序,与华润信托寻求解决方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由
于该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
了表决。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杰 张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