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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7-30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3-19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4,021,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 元;持
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6.6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8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8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8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8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1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 78 号
    咨询联系人:王鹏
    咨询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0635-3260786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