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违 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刘洪渭 张世东 杜杰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