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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12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证券代码:000423        公告编号:2014-02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
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董事,2014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诺富特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654,021,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7 元(含税)。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取 2013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 201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阿阿胶中
长期激励实施办法》(详见 2010 年 4 月 23 日公告文件),引述相关规定:“依据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指标,若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 10%,则
不提取激励基金;若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10%及以上时,则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基于劳动力市场对标、经济增加值(EVA)测算等因素进行审核,确定提取
比例,计算应提取的激励基金总额,报董事会批准,但提取额的增长率不超过净
利润增长率。”根据以上规定 2013 年度激励基金提取额为 7000 万元。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福祚先生、魏斌先生、毛哲樵先生回
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福祚先生、魏斌先生、毛哲
樵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刘延风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主要负责公司营销工作,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刘延风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MBA)。1989 年参加工作,1994
年入司,历任东阿阿胶新疆办事处经理、北京办事处经理、临清华威营销副总、
招商部总监、销售二部总监、华北东北区销售总监、城市终端管理部总监、华东
大区总经理、安徽分公司经理兼皖中办事处经理、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市场部总
经理兼产品管理部总监、助理总裁兼市场部总经理。
   刘延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