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2014-12-20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春城先生、魏斌先生、
毛哲樵先生、王立志先生、秦玉峰先生、吴怀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杜杰先生、张炜先生、路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和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
2、经过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职业、学历、职称、
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我们同意王春城先生、魏斌先生、毛哲樵先生、王立志先生、秦玉峰先
生、吴怀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杜杰先生、张炜先生、路清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渭、张世东、杜杰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