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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01-10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秦玉峰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吴怀峰先生、王中诚先生、尤金花女
士、罗荣女士、周祥山先生、刘延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个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杜杰、张炜、路清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