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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03-1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经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保荐意见。
       二、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
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
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涵盖了公司的运营环节,重点控制制度健全、运
作规范、控制有序,并不断根据新的法规和规章要求进行修订。经了解、测试、
核查,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
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及重大或重要缺陷。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
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要求实施的,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杜杰、路清、张炜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