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聘任 2015 年审计机构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 2015 年审计机构 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 构,经调查了解,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且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杰、张炜、路清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