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9-2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 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 总裁秦玉峰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会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03人,代表 股份261,803,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0298%。其中: 1、现场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31,648,8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419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31,734,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85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52,309,99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9982%。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22,155,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387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31,734,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85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761,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63%;反对 2,043,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07%;弃权 1,997,4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29%。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268,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742%;反对 2,043,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074%;弃权 1,997,4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18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738,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75%;反对 2,066,2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92%;弃权 1,998,1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3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245,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302%;反对 2,066,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00%;弃权 1,998,1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19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726,3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27%;反对 2,050,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32%;弃权 2,026,4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4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233,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061%;反对 2,050,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00%;弃权 2,026,4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3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680,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52%;反对 2,091,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91%;弃权 2,030,9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5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187,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183%;反对 2,091,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992%;弃权 2,030,9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8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826,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614%;反对 12,164,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463%;弃权 1,812,323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2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8,333,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813%;反对 12,164,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541%;弃权 1,812,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6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547,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428%;反对 2,045,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956%;弃权 1,922,9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16%。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41,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130%;反对 2,045,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110%;弃权 1,922,9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6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227,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848%;反对 28,113,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384%;弃权 462,7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733,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714%;反对 28,113,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7440%;弃权 462,75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894,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71%;反对 1,909,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93%;弃权 1,999,3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3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40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81%;反对 1,909,2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499%;弃权 1,999,3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2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879,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12%;反对 1,922,6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44%;弃权 2,001,3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86,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986%;反对 1,922,6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55%;弃权 2,001,3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2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725,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22%;反对 3,920,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74%;弃权 158,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231,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2036%;反对 3,920,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44%;弃权 158,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2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791,2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75%;反对 2,077,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34%;弃权 1,935,0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91%。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297,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302%;反对 2,077,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07%;弃权 1,935,0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808,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00%;反对 90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55%;弃权 90,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315,0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80%;反对 904,5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91%;弃权 90,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2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129,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86%;反对 815,8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16%;弃权 1,858,22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9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635,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881%;反对 815,8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96%;弃权 1,858,22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52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4、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补选陶然先生、唐娜女士、岳晓华女士为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监事。 (1)补选陶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062,9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5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569,5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114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补选唐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000,4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1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507,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995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补选岳晓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50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26%。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12,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6.049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 6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上述第 11、12、1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均已获 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广亮、杨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