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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阿阿胶: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2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阿
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上述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经过审核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同意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炜、路清、张元兴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